江苏省器官移植与移植免疫重点实验室
人员行为规范
为确保实验室能够安全、高效运行,健康可持续发展,建成一流的器官移植实验室,结合实验室实际,制定本规范。
实验室人员包括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副主任、实验室PI、实验室技术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外合作交流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学生等。
一、实验室全体成员行为规范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热爱祖国,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团结合作。
3. 勤俭节约,廉洁奉公,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 爱护和尊重他人生命与健康。
5. 持续加强生产安全、生物安全和保密意识。
6. 积极学习并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PI行为规范
1.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实验室发展规划与计划,人员聘任,经费支出与行政管理等工作。
2. 实验室副主任协助实验室主任完成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3. 实验室PI对其牵头的课题组负有全面管理责任,包括科研方向、成员培养、安全责任等。
4. 严格把控技术员和学生的课题方向,帮助其把握正确的科研方向,培养学生严谨、创新、诚信的科研态度。
5. 实验过程中,保障科研人员的实验物资需求,并帮助解决实验问题,确保实验顺利完成。
6.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德良好,师德高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三、实验室技术员和学生行为规范
1. 杜绝浪费行为,节约水电和实验用品。
2. 严禁私自带领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3. 严禁将实验室各类财产私自带出实验室或转借他人。
4. 保持实验室安静,严禁与实验和学习无关的事情。
5. 必须参与实验室值日工作,每周按值日表执行,全体成员参加每月一次的大扫除,不允许无故缺席。
6. 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结束后按要求登记,并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地面,危险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处理。
7. 发现设备异常,及时上报,并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切断设备电源、气源等),严禁私自拆卸、维修。
8. 未获得仪器设备的上岗资质,不允许私自操作设备。
9. 严禁随意丢弃危险废弃物。
10. 实验必须穿实验服、带口罩、手套等,必要情况下需戴护目镜和防护面罩。实验室禁止穿凉鞋、洞洞鞋、人字拖。
11. 实验人员应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勤打理头发,防止指甲过长刺破手套,防止实验过程中头发沾到实验液体。
12. 保持实验室和办公生活区卫生干净,不允许把实验用品带到办公生活区,不允许在实验区存放私人物品。
13. 实验人员禁止在实验室饮食、吸烟、留宿。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连续观察实验过程、记录实验结果,需提交说明向实验室主任提出留宿申请。
14. 认真规范做好实验记录,牢记科研诚信,如实填写实验过程、结果和数据,严禁编写、涂改实验结果。
15. 实验人员是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重视防火、防盗、防泄漏等实验室安全工作。
16. 实验技术员严格实行坐班制,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上班期间不允许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7. 实验技术员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休息日,具体放假安排按照国家每年公布的法定节假日及调休方案执行。若因实验进度、设备维护等特殊情况需调休,实验室将与技术员协商协调,确保工作与休息权益的平衡。
18. 实验室技术员因事请假应上报上级领导,在合理安排工作的情况下,经实验室主任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19. 实验技术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保障实验室安全、高效运行。
20. 实验技术员有义务对实验室新成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新成员尽快适应环境和有序开展实验。
21. 学生须听从实验室主任和PI的工作安排,不允许缺勤、迟到和早退。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学生应向其负责人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22. 学生应听从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室技术员的指导,遇到问题、难题及时寻求帮助。
23. 学生应定期汇报课题进展,如期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文章发表、论文撰写和毕业答辩等。
四、违规处理
1. 实验技术员和学生有一次下列违规行为之一且未引起安全事故,实验室将对其进行警告处罚、通报批评:
(1)未按要求登记、清洁卫生,违规操作仪器设备,私自拆卸、维修仪器设备,乱丢垃圾等;
(2)未获得仪器设备的上岗资质,私自操作仪器设备;
(3)找人或帮人预约仪器设备;
(4)实验试剂、仪器等实验室各类财产私自带出或转借他人被及时发现,未对实验室造成损失;
(5)私自带领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6)最后离开实验室未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门、窗、水、电等)。
(7)实验不穿实验服、不带口罩、手套。
2. 违规操作仪器设备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违规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并给予处罚。
3. 违反本规范造成安全事故者,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其经济赔偿,并给予处罚;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实验室必将严肃处理,配合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